根据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121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于海丰等598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们反映,公示期限: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联系电话:85222698、68000198单位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中心A34号窗口2023年3月28日附件下载:关于2023拟认定为东台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名单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