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方法(一)计分办法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行百分制考核,1.工业增加值(30分):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达到全区规模企业工业增加值目标增速计5分,工业增加值较上年净增绝对值最大的企业计7分,当年净增额为负的计0分,工业增加值最大的企业计13分,2.主营业务收入(30分):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达到全区规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目标增速计5分,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净增绝对值最大的企业计7分,当年净增额为负的计0分,利润总额较上年净增绝对值最大的企业计7分,当年净增额为负的计0分,入库税金在100—1000万元并超过上年度的企业每增加100万元计0.8分,入库税金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超过上年度的企业每增加100万元计1分,未按要求报送工业统计数据和资料的分别在考核总分中扣减5分,(二)奖励办法(1)根据参评企业考核实际得分,区经济科技局负责考核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