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85号)、《莆田市商务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调节)的通知》(莆市商务〔2022〕215号)等文件精神,经相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共有2家申报单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拟补助资金200万元,现将拟支持项目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4日,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将异议材料寄达莆田市商务局,逾期恕不受理,联系单位:莆田市商务局市场科电话:0594-2686379莆田市商务局财务科电话:0594-2395566电子邮箱:ptsswjsck@163.com通信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1号楼351室邮编:351100附件: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调节)拟支持项目情况表莆田市商务局2023年3月28日附件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调节)拟支持项目情况表序号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拟补助金额(万元)推荐县区1福建栢合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省级商贸企业冷链设施改造提升项目100秀屿区2福建诚壹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省级商贸企业冷链设施改造提升项目100秀屿区合计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