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单位:根据《临汾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山西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2年全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的函>的通知》(临竞争办函〔2023〕6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核实整改,现对我办印发的《尧都区“十四五”期间推进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政策措施》(尧区政办发〔2022〕51号)文件予以修改,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二、做强市场主体(六)中的“对同茂养殖专业合作社、尧鹏种植专业合作社、晋艾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个扶贫农民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改为“对中国消费扶贫网消费扶贫平台确认的扶贫产业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七)中的“将我区的特色农产品在尧都区好运来扶贫超市、尧丰农副产品扶贫超市、机关单位扶贫超市展示销售”改为“将我区的特色农产品依托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认定的扶贫超市进行推销、助销、展销活动”,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