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标准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认定标准通知如下:一、就业帮扶车间类型延续工厂式、居家式、基地式、融合式就业帮扶车间创建模式,二、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标准及材料对吸纳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3人以上(含3人)就业、签订3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可间歇式务工),就业帮扶车间认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乡村振兴部门及所在地乡镇政府参与,一般按照申请、审批、确认等程序认定,提交的认定材料主要包括:就业帮扶车间认定表,企业或个体经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工资发放流水或工资发放签名表、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花名册,三、就业帮扶车间奖补标准3人及3人以上每吸纳1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给予就业帮扶车间1000元一次性奖补,同一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用人单位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吸纳1至2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联系电话:0434-7228905双辽市就业服务局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