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信心稳经济促发展】甘肃出台32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若干措施》,全力促进我省个体工商户发展,自2023年4月1日起,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自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措施》加大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力度,明确具备条件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人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做好退役军人创业金融支持,对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以大数据金融科技手段分析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建设“甘肃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