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推动民营企业深度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公布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全面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等六大方面制定了26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全面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措施》强调,支持民营企业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若干规定》,营造自由贸易港尊重民营企业的社会氛围,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中还提出要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要素保障,提供给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民营企业使用,民营企业建设的租赁住房,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对我省首次获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民营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和服务业100强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