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科技奖)有关活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主要从社会科技奖的设立、运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基本要求:一是鼓励设立社会科技奖,鼓励面向青年和女性科技工作者、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人员设立奖项,引导社会科技奖坚持学术性、荣誉性,突出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二是规范社会科技奖运行,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奖励受理、评审、监督等机制,坚持精简规范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社会科技奖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发挥社会监督、公众监督、行业监督、部门监督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引导推动自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