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地方戏曲北方会演暨梆子声腔优秀剧目展演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宣局室发函〔2021〕50157号)印发以来,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申报推荐参演作品,现延期至2023年4月至5月举办,并更名为全国戏曲(北方片)会演暨梆子声腔优秀剧目展演,一、活动举办时间、地点2023年4月26日至5月12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为演出单位参加会演创造便利条件并予以适当经费补贴,督促各演出单位遵守会演活动的各项规定要求,要指导参演单位精心打磨提高作品艺术质量,要组织本地创作、评论人员观摩演出,会演期间将组织每个参演作品的领衔主演、主创代表等与媒体见面,(三)主办单位将组织评议专家全程观看演出,组织评议专家、各省(区、市)观摩人员代表、参演单位负责人等开展研讨,将于3月29日-30日召开展演前站会,请各参演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参加,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2023年3月24日附件:1.全国戏曲(北方片)会演暨梆子声腔优秀剧目展演参演作品名单.docx2.全国戏曲(北方片)会演暨梆子声腔优秀剧目展演宣传材料报送清单.docx3.全国戏曲(北方片)会演暨梆子声腔优秀剧目展演前站会报名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