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建设‘好客山东’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要求,依据《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暗访、视频答辩等程序,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将济南市槐荫区等10家单位认定为“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各单位要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政策保障、供给体系、品牌影响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各市要配合做好辖区内各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管理工作,附件:第四批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3月20日附件第四批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济南市槐荫区青岛市市南区淄博市高青县烟台市龙口市潍坊市寿光市济宁市微山县泰安市东平县临沂市平邑县聊城市东昌府区滨州市无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