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动企业做优做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支持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培育,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支持夏秋茶产业发展,给予每个场景经营主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补,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4.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5.推动房地产企业平稳发展,对新通过国、省备案的给予5万元/个的一次性奖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强化项目审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