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文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文昌市企业研发机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省级研发机构和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奖励资金管理,市科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文昌市企业研发机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文昌市财政局2023年3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文昌市企业研发机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文昌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文府办规〔2022〕27号)、《文昌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文财建规〔2022〕1号)等规定,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资助资金是指文昌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用于支持省级研发机构和企业内设研发机构的奖励资金,组织开展资助资金申报、申请受理、初审、审核、汇总、编制资助资金资助计划、资金拨付,第三章支持对象和方式第六条申请设立省级研发机构奖励的单位,第七条申请设立企业研发机构奖励的单位,(二)设立的研发机构未达到省级、市县级企业研发机构条件,第九条对设立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奖励标准:(一)研发经费增量在10万元至30万元(含)之间的,(二)研发经费增量在30万元至50万元(含)之间的,(三)研发经费增量在5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四)研发经费增量在100万元至200万元(含)之间的,(五)研发经费增量在200万元至300万元(含)之间的,第四章申报与审核管理第十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资金申请表(见附件),附件:文昌市企业研发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