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文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文昌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增量奖励管理,根据《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琼科规〔2021〕6号)、《文昌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文府办规〔2022〕27号)、《文昌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文财建规〔2022〕1号)等规定,市科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文昌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文昌市财政局2023年3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文昌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增量奖励管理,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资助资金是文昌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的资金,组织开展专项资助资金申报、申请受理、初审、审核、汇总、编制资助资金资助计划、资金拨付,第七条研发经费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可加计扣除研发费”为准,第八条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申请条件:(一)申请资金当年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每一年度应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如实填写研发费用情况,(五)年度申请资金超过5万元(含)的企业,(六)年度申请资金不超过5万元的企业,第四章申报与审核管理第九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三)前两个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四)申请奖励经费在5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附件:文昌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增量奖励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