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市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发展业务给予支持,一、支持领域支持本市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发展,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企业,三、支持条件和标准(一)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二手车转出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转出时间为准,(二)对于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二手车经销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四、申报流程(一)企业申请2023年6月1日至11月5日期间,二手车经销企业在北京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网站上提交申请材料,但第二次申请材料应扣除第一次申请已奖励的车辆数据及经销额度,企业提供如下申请材料:1.经销企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二)主管部门核查市商务局对企业在网站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资金支付市商务局根据审核通过的转出车辆数量和企业经销额度,按照奖励标准及奖励资金总额按先报先得原则给企业拨付奖励资金,且3年内不得申请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北京市商务局2023年3月22日(联系方式:流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