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街):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民童〔2020〕97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福彩公益金“孤儿助学”项目预算的通知》(厦财社指〔2023〕1号)等文件精神,现收回孤儿助学项目历年结余资金9163元,同时下达2023年“孤儿助学”项目资金27493元(详见附件1),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其中9163元从收回的历年结余资金分配下达,其余18330元从区民政局市专项“‘孤儿助学’项目”分配下达,请相关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录入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孤儿助学项目(民政局市级)”,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特此通知,(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7025414)附件:1.“孤儿助学”项目资金收回及分配明细表2.“孤儿助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3年3月20日同财备〔202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