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发挥县级储备粮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揭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惠来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稿)》,现面向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9日,联系电话:6688288,电子邮箱:gdhIfgj6695387@163.com附件:《惠来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稿)》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3月22日惠来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