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范围(一)2021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和“修订”的标准,二、复审程序及时间安排(一)标准主编单位登陆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系统中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复审账户,下载填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审议意见表》,结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政策规定和标准的实施、咨询、反馈等情况,形成初审意见并加盖主编单位公章,对相关标准逐项提出复审意见,(三)适时公布标准复审结果,三、标准复审和标准体系优化工作要求(一)逐项复审,复审工作要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实施,各主编单位应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审议意见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存在下列情况的,主编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审议意见表》中进行详细说明,3.标准实施中有重要反馈意见的,我厅组织专家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逐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