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发[2018]46号、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通过个人自愿申请,经基层人社平台调查认定,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退捕渔民李松华、陈金龙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蛟塘镇西庙村窑林李1号李松华(36042719******2712)经营的庐山市洁琪服装厂蛟塘镇西庙村窑林李4号陈金龙(36042719******2734)经营的庐山市蛟塘龙香服装厂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8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和来访的形式向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792-2555862接待股室: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