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公示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要求,现将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予以公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上报,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13室林海科,联系人:王言朝,联系电话:0411-85283947,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