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孙玉宁介绍了跨境电商监管有关情况,跨境电商有别于传统外贸方式,海关在跨境电商监管过程中也查获了枪爆物品、毒品、管制类精神药物、侵犯知识产权商品、“异宠”等违禁品,针对跨境电商发展的特点,在原有“企业对个人(B2C)”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好服务于“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企业对个人(B2B2C)”的监管政策,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备案无纸化,在海关备案的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已达1713家,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防范跨境电商走私行为,二是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协同共治,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海关监管风险,一是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电子缴税,服务企业扩大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