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高新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办”)的通知精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完成认证后进入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完善注册时间、所属区域等信息,2.“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企业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对涉密企业,请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企认定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一致,开展企业申报资料形式审查工作,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二)申报企业要严格对照认定条件,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申报企业需在系统如实填写出具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省认定办鼓励企业在填报材料编写单位相关信息,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