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教育电视台,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旅局、广播电视台: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53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23年“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请省广播电视台报送4个广播节目、4个电视节目,江西教育电视台报送1个电视节目,各设区市局报送1个广播节目和1个电视节目,各省直管县(市)局报送1个广播节目或电视节目,有关申报项目要求、申报材料要求等详见附件,从中择优确定5个优秀项目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报,请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教育电视台、各设区市局、省直管县(市)局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好申报和初审工作,申报材料必须清晰完整,参评材料(申请表、U盘等)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广播电视局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