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省科技厅印发了《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36号,请扎实做好2023年度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请科技部门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责任主体,评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并取得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当月参评企业信息审核和提交,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强化评价入库工作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工作相协同,2.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以往税务部门反馈数据存疑企业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年度动态检测核验企业的审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评价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联系方式网上填报咨询: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57622347相关政策咨询:南京市科技局高新处68786274附件:《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36号)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