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适用范围旌阳区涉农项目是指中、省、市、区财政和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建设的项目,第三章项目建设与管理第六条涉农项目的实施方式旌阳区涉农项目实施分为政府投资、财政补助等方式,按照附件2《德阳市旌阳区村民自建涉农项目实施细则》管理,按照附件3《德阳市旌阳区以奖代补涉农项目实施细则》管理,并按照附件4《德阳市旌阳区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细则》管理,负责辖区内项目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初审、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组织项目建设和初验并提请区级主管部门验收,按照《德阳市旌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德市旌府发〔2022〕10号)》、《德阳市旌阳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验收与资金拨付第十四条项目验收管理一、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方式实施的建设项目,按照《德阳市旌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德市旌府发〔2022〕10号)》的相关规定开展工程竣工验收,按照《德阳市旌阳区村民自建涉农项目实施细则》、《德阳市旌阳区以奖代补涉农项目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项目验收管理,一、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方式实施的建设项目,按照《德阳市旌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德市旌府发〔2022〕10号)》、《德阳市旌阳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二、以村民自建方式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的工程建设类项目,按照《德阳市旌阳区村民自建涉农项目实施细则》、《德阳市旌阳区以奖代补涉农项目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附件:1.德阳市旌阳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细则2.德阳市旌阳区村民自建涉农项目实施细则3.德阳市旌阳区以奖代补涉农项目实施细则4.旌阳区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