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石永红等5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见附表),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共7天,受理部门: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风控稽核科,受理电话:0833-2116409,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附件:2023年第二批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5日2023年第二批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名称补缴类型补缴起始时间补缴截止时间补缴合计月数1石永红男51110219670821****乐山市塑料二厂工龄补缴1989.081993.12532王杰男51900419620912****龙池铁工厂工龄补缴1987.031994.10923王志平男51111119630201****乐山冶金机械轧辊厂工龄补缴1987.031989.12344张磊男51110219630228****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主动整改1996.011996.12125廖武男51113219680327****四川新川南林业有限公司单位主动整改1997.01199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