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相关规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53号通知要求,近期在全市范围开展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年审工作,并经各地人社局、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或备案(含分支机构)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三、提交材料1.详细填写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附件2),四、工作流程(一)登记各县(区)、功能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地人社局进行年审登记(具体办理地点见附件1),(二)审核1.对行政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其许可证正、副本的“年度报告记录”栏上加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专用章”,对业务备案(含分支机构)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对年度报告审(复)核不合格的机构,复审不合格的,连续三年以上未进行年审的机构将在年度报告结束后一并公示,各地人社局将年度核验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在各地人社局的门户网站上统一公示,一、注意事项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人力资源机构可自行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联系人:罗玥联系电话:0527-84359558附件:1.各县(区)、功能区年审地点及联系方式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