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函复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同意设立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示范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有效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在承接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将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地区特色制造基地、绿色低碳转型先行区、区域合作发展新高地和全国重要的农特产品加工基地,更好支撑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要定期对示范区建设情况开展自评估,总结示范区建设中的经验做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定期对示范区建设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区建设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