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根据《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认定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等三家单位通过复审,从2022年度至2026年度继续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附件:韶关市2022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韶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2023年2月27日附件韶关市2022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3家)2022-2026年度续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1.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2.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3.韶关市食品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