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受户籍限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政策内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持《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持《居民身份证》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持《居民身份证》及释放相关证明材料,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持《居民身份证》及建档立卡相关材料,个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质认定表》上加盖印鉴并交予个人,由个人前往经办银行办理贷款,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办理地点(方式):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通知咨询电话:27515536二、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补贴对象: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数量,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内容: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第一年首次贴息按照政策规定贷款利率100%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办理流程:企业向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在《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质认定表》上加盖印鉴并交予企业,由企业前往经办银行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