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现将合浦红骏马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带动就业补贴的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反映(联系电话:0779-7208030),公民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3日文件下载:2023年中小微企业申报带动就业补贴明细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