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佛工信函〔2023〕20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始受理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申报,做好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投资奖励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当家决策部署,落实普惠性奖励政策对工业投资增长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辖区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要进行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宣传,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四)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四)测算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五)测算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发票、付款凭证等),四、支持项目评审遴选(一)申报资料:参照测算项目申报资料提供,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五)支持项目是指按照投资奖励资金使用范围经市政府评审遴选后予以支持的项目,支持项目须符合投资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六)投资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过的固定资产投资,五、其他要求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