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文件
关于大连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6年11月10日在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大连市财政局局长 李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项有关情况
(一)市级预算调整事项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有关部署,为更好地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市政府加大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力度、积极支持民生改善。由于部分项目资金需求较大,需相应对支出预算事项进行调整。市级预算需追加资金54.10亿元。具体项目包括:
1.基本建设支出需追加27.00亿元
2016年初预算共安排基建投资计划70.00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存量在建项目,新增项目拟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解决。执行中,随着延续性在建项目进度加快,年初预算资金难以满足项目需求。为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和民生项目建设需要,拟追加资金27.00亿元,共七大类,分别是:扶持企业发展项目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船舶重工、华锐重工、中国华录等技术推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1.4亿元,主要用于东快路和西部通道等路桥维修改造、暖房子工程等;医疗卫生项目资金1.0亿元,主要用于友谊医院和儿童医院改造等;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资金2.3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厕所改造、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工程等;公共安全项目资金0.6亿元,主要用于公安指挥系统建设和装备购置等;教育项目资金0.4亿元,主要用于第二中学、第二十四中学教学设施改造等;公用企业项目资金6.4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室内供水旧管网改造、生态科技创新城供水应急工程等;涉农项目资金3.7亿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等。
2.民生保障事项需追加18.10亿元。
一是公交、地铁亏损补贴追加10.10亿元。2016年,受公交新增线路、车辆更新以及地铁运营后客流量未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公交集团及地铁运营公司亏损额不断扩大,全年预计达17.60亿元(其中,公交14亿元、地铁3.6亿元)。扣除企业自行贷款解决7.50亿元(公交6亿元、地铁1.5亿元)后,缺口10.1亿元(公交8亿元、地铁2.1亿元)拟通过财政补助弥补。
二是人才发展资金追加3.00亿元。今年以来,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人才政策有关要求,加大了人才引进、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等支持力度,相关补助资金大幅增加,需追加经费3.00亿元。
三是公安系统警衔补贴2.90亿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6号)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各衔级较现行标准调高了405元至1937元。经测算,共需增支2.90亿元。
四是其他追加2.10亿元。具体包括:根据市政府科学调配水资源等有关规定,追加庄河市12.1万亩水田停供水补偿等1.00亿元;市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市妇儿中心妇产部及传染病楼建设进程加快,基本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拟于2016年底运营,共需追加设备购置经费和物业费等0.90亿元;国家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2015年7月起提高退役金水平,地方补贴相应提高,需追加安排补贴0.20亿元。
3.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追加9.00亿元。
受“三期叠加”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市县级财政收入持续下滑,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按照财政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方法和我市实际保障标准测算,2015年瓦房店、普兰店、庄河等县(区)均缺口在3.00亿元左右。对此,社会各界和省、市政府十分重视。今年两会上,3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要求市政府增加对北三市(区)财力性转移支付,缓解县区财政困难。4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县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市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加大对困难县的补助力度,对所辖县(市、区)出现的相关问题负直接责任”。
为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切,缓解县区财政压力,市政府拟自2016年起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16-2017年每年给予瓦房店、普兰店、庄河各3.00亿元财力补助。2016年当年需追加资金9.00亿元。
上述追加资金54.10亿元的来源:一是将不具备实施条件或项目已取消等情况形成的存量资金18.19亿元统筹使用。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按规定将2015年底政府性基金结转23.35亿元统筹使用。三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5%的,应加大冲减赤字力度”要求,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6亿元,调入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26.03亿元。
(二)先导区预算调整事项
四个先导区中,花园口经济区作预算调整。具体事项:
一是花园口经济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减少对竞争性领域干预,调减年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0.30亿元。相应减少调入资金0.30亿元。
二是花园口经济区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7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低于预期,全年土地出让金支出相应减少1.47亿元。
此外,在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的前提下,为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和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缴费费率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116号),自6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率。同时,今年4月,国家出台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将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6.5%左右,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较年初预算发生变化。
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可供安排的资金为440.09亿元,此次调整为493.8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440.09亿元调整为493.89亿元,收支平衡。其中: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可供安排的资金由367.42亿元调整为421.5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由367.42亿元调整为421.52亿元,收支平衡。
花园口经济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可供安排的资金由5.28亿元调整为4.9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5.28亿元调整为4.98亿元,收支平衡。
另外,业经批准的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使用方案中,有4.00亿元用于南部滨海大道工程尾款。但从当前情况看,上述项目难以在年内完成竣工决算,无法形成实际支出。为加快地方债资金预算执行进度、避免资金沉淀,经请示财政部,拟按财政部债券资金使用方向,调整用于金州至普兰店湾城际铁路工程。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市本级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110.76亿元调整为109.2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由110.76亿元调整为109.29亿元,收支平衡。其中:
花园口经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由1.97亿元调整为0.5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由1.97亿元调整为0.50亿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由542.67亿元调整为511.0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由515.91亿元调整为528.9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当期赤字17.95亿元,通过上年滚存结余予以弥补(详见《关于调整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说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我市财政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民生持续改善。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附件:
关于调整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
2016年,我市出台《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和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缴费费率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116号),从2016年7月1日起,工伤保险缴费率由原三类划分为八类,平均缴费率调整至0.85%;从2016年6月1日起,生育保险缴费率调整至1.2%;从2016年6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率阶段性调整至0.5%,相应调整基金收入。
编制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时,国家尚未出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基金支出预算编制未考虑养老金调整因素。
二、具体调整建议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基金收入
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267.9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0.6亿元,基金收入主要调整事项:一是根据省人社厅停止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保费政策的有关要求,同比减少补缴保费收入约31.5亿元,相应调减保费收入;二是考虑到国家多次下调定期存款利率,预计省留存资金利息收入下调,减少利息收入3.3亿元;三是增加调整养老金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约5.1亿元。
2.基金支出
预计基金支出282.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2亿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增加支出。
(二)失业保险基金
1.基金收入
预计基金总收入11.1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亿元,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6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率阶段性下调至0.5%。
2.基金支出
预计基金支出14.2亿元,增加1亿元,主要是稳定岗位补贴申报人数比年初预算增加。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基金收入
预计基金总收入6.64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3亿元。
2.基金支出
预计基金支出5.7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4亿元,主要原因:一是经办机构加强管理,住院人次数和均次费用支出低于年初预算数,减少基金支出0.5亿元;二是开展高值药品报销等工作,增加大病保险支出约0.1亿元。
(四)工伤保险基金
1.基金收入
预计基金总收入6.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亿元,主要原因是:自7月1日起按照《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和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缴费费率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116号)要求,取消企业工伤缴费比例的减半政策,重新调整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经测算平均缴费率为0.85%。
2.基金支出
预计基金支出8.2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亿元,主要是人社部门加大了对工伤事故认定和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力度,实际享受待遇人次和人均待遇支出均低于年初预算。
(五)生育保险基金
1.基金收入
预计基金总收入8.4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亿元,主要原因:为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原定从1月1日起将缴费率上调至1.2%,实际执行中从6月1日起调整,导致保费收入下降。为确保基金当期发放,相应增加财政补助。
2.基金支出
基金支出8.2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亿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半年主要支付农历羊年的生育待遇,受传统观念影响,羊年生育人数明显低于马年和猴年,2016年下半年生育待遇支付虽然出现小高峰,但仍未造成基金突增现象,领取待遇人数小于年初预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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