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二、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三)突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三、健全现代产业标准化体系(五)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快研制和实施与产业匹配的标准化发展路线图,(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八)推动现代服务业标准化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四、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五、完善统一大市场标准化支撑(十三)深化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六、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十六)加快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与标准化技术组织在推动标准实施中的指导和评价作用,(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