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农办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渔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区农业相关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