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中工信规字〔2023〕2号,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3〕2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四)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二、支持方式及标准根据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情况,三、申报材料要求请各镇街及时组织辖区内立项总投资1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开展测算工作(项目可参考附件4,包括材料真实性、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承诺,(六)测算和支持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附件5-4)、固定资产投资明细清单(附件5-5)和相关凭证(含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申报期内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发票和付款凭证时间均应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四、其他说明(一)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3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至所在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并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测算项目汇总表、支持项目汇总表(附件6、附件7,省工信厅将根据测算项目的“十四五”期间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清算,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2.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中工信规字〔2023〕2号)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3〕2号)4.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和支持项目参考名单5.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和支持项目申请材料6.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7.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中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8日(联系人:刘涵,联系电话:88329004)附件: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的通知.pdf2.附件2: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3.附件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pdf4.附件4: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和支持项目参考名单.xlsx5.附件5: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和支持项目申报材料.zip6.附件6: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xlsx7.附件7: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