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标准《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31380-2015)和《广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细则(试行)》,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申请参评的旅行社在评定期间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经营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二、等级划分参照国家标准《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31380-2015)制定的《广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细则(试行)》,本次评定工作只评定3A等级旅行社,三、评定机构按照《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成立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的通知》(汕文办通〔2021〕124号),评定工作由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指导,具体由汕头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简称“市旅评委”)组织开展,五、评定程序(一)受理、材料初审及报送(3月1日至3月4日)旅行社按属地管理和自愿参加原则向区(县)局递交申请材料及申请表(附件3、附件4),(二)自评、专家审核(现场审核)1.自评阶段(3月1日至3月11日),市旅评委对评审组汇总的分值表、现场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六、等级旅行社管理(一)等级证书及牌匾由省旅评委统一核发与制作,(三)等级牌匾及证书由参评的旅行社企业(总公司)负责管理使用,开展年度等级旅行社评定活动,附件:1.广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细则(试行).docx2.汕头市年度旅行社等级评定流程.docx3.广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申请表.docx4.旅行社等级评定自我声明.docx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2月25日(联系人:庄炼星、黄少斐、联系电话:88640197、8827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