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22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通告如下:一、防雷装置安全定期检测范围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场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防雷技术规范规定必须进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单位或场所,二、防雷定期检测时间规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它单位和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在检测有效期内委托有相应资质检测服务机构检测,限定1个月内依法整改并委托开展检测,三、检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机构应依法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已在河源市气象局备案,且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严禁无资质、超资质、租借资质、挂靠资质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按国家现行防雷技术规范及标准执行,五、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及系统内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工作,对拒绝接受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又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