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行〔2022〕4号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农村党员干部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行〔2021〕55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农村党员干部教育专项补助经费23.9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三化一好”党建书苑体系建设,本款列2022年度“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预算科目,请你单位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全部用于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各项开支,泰顺县财政局2022年3月1日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