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质量等质量领域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鼓励企业创新,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规〔2021﹞1号)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草拟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质量领域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征求意见期限3月1日起至3月30日止,二、意见反馈方式在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或邮件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为更好地交流和沟通,提交意见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电话:0755-28932661邮箱:lgzlk@mail.amr.sz.gov.cn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质量领域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质量领域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