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愿申报,符合《烟台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示范基地申报主体,自愿根据通知要求向当地工信主管部门申报,并填报《烟台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附件1),二、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烟台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七)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各申报基地进行现场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现场抽查,确定并发布2022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于3月3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加盖公章)、《推荐烟台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附件2)、《烟台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及佐证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6243879电子邮箱:ytgxqyfzk@yt.shandong.cn附件:1.附件1.2022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docx2.附件2.推荐2022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xls3.附件3.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政策明白纸.doc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