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州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一、出台背景2021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21〕72号),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要依据《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坚持“依法依规、不重不漏、公开透明、利企便民”原则,我州由州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州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梳理编制工作,二、工作推进情况依据《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指导目录,要求各县(市)、州直部门依据《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编制工作,各县(市)依照《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动态调整后的基本目录由县(市)管理部门报同级政府审定,13县(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都正在梳理编制中,州行政审批局对州级相关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行了梳理汇总,在采纳州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阿坝州州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三、州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共计149项主项、347项子项,比2019年版增加了6个部门:州博物馆、州财政局、州防震减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科技馆、州消委会,减少3个部门:州公积金中心、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阿坝州州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