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樟农〔2021〕347号)、《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综〔2021〕48号)、《关于印发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樟财〔2021〕245号)、《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振兴李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樟政综〔2021〕43号)等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于2022年1月18日对永泰县振泳农业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淡李干低温贮藏库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该单位根据批复文件要求,项目该单位完成批复备案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5.4491万元,项目正式发票5.4491万元,建立财务专账,同意通过验收,给予财政补助3.5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6日,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1-24832127,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