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于2022年2月18日对2021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补助项目:福州梅好佳园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果梅初加工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福州梅百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福州梅百华青梅文化创意园(闽台农业交流与培训)进行现场验收,1.果梅初加工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该单位根据批复文件要求,该项目总投资273.73万元,达到项目批复补助环节投资金额273.00万元要求,同意“加工车间建设、包装车间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购置”等部分项目通过验收,青梅矮化栽培示范项目未达到矮化效果,扣除补助资金5万元,已于2021年11月5日通过专家组验收,结合2021年11月5日验收结果,达到总投资220万元和正式发票不低于批复补助资金100.00万元的要求,该项目2021年已拨付补助资金83万元,本次补助资金17万元,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