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下达2021年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二批)计划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接上级文件通知,2021年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二批)计划已下达,相关企业可凭收据办理资金拨款手续,具体要求如下:一、请拨付表(附件1)中的企业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0日,向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对外贸易投资促进科提交收据(格式见附件2),二、收据填报要求:收据必须按照格式和内容要求,全部正确填写(涂改无效),并加盖企业财务章或公章,三、其它事项:1.“银行行号”可通过开户行查询,也可以通过附件3查询,2.申报企业的名称若已变更,请同时提交市监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收据请邮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对外贸易投资促进科办公室(建议选择EMS邮政快递,不收到付件),附件:1.2021年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二批)拨付表2.收据格式附件1:2021年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二批)汇总表.pdf附件2:收据格式.doc附件3:银行行号查询.xlsx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