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载体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决定组织实施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载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特色载体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国家级或省级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省级技师工作站等各类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载体建设项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建设项目分别制定《烟台市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烟台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管理办法》,附件:1.烟台市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管理办法2.烟台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管理办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财政局2023年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烟台市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决定实施烟台市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地”),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部署要求申报市根基工程基地建设项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决定实施烟台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以下简称“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第三条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主要围绕我市“9+N”制造业集聚培育工程和16条重点产业链发展组织实施,第四条技能大师工作站主要依托在技能含量较高的行业、大中型企业和技工(职业)院校中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能大师进行建设,第三章项目建设申报条件第七条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技能大师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部署要求申报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表,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应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议论证,第十四条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一)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技术革新项目研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