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招商选资上项目大提升战役指挥部威招指〔2023〕3号威县招商引资产业类项目集中会审评价办法为进一步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一、工作任务主要对相关招商引资项目协议草稿进行集中会审,对项目引进、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每个招商项目的投资企业状况、产业结构、综合效益、选址用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评价等提出科学、合理建议,并对项目协议草稿拿出意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会审的组织工作,包括提供所需会审项目的基本情况、工艺流程及协议草稿,视项目情况确定并通知会审相关部门,负责向县政府报告招商引资项目会审意见,指导项目业主进行协议签约,招商局负责提前三天将项目概况、工艺流程、协议草稿发至相关会审部门,由相关会审部门提前介入审查,参加集中会审的人员原则上为该部门的一把手或主管副职,必要时可邀请政府法律顾问、相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相关会审部门“一把手”或主管副职携带公章参加,由项目责任部门、招商局安排专人负责跑办相关会审意见表,视项目情况确定并通知会审相关部门参加,在会后1个工作日内拿出正式会审意见(司法局拿出初步预审意见,涉及项目会审小组成员部门、项目责任部门按要求参加会议,各会审部门依据项目会审内容提出意见,根据项目会审会召开情况,由招商局综合评估后形成会审意见并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协议草稿后,五、结果运用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审会议会审意见作为项目是否准入的主要依据,对会审为可行的项目,引进部门可以开展项目签约谈判,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涉及部门要按照会审意见及时办理、限期办结相关手续;对会审为再议的项目,项目引进部门要查清原因、及时整改,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后重新申请进行评估;对不可行项目,项目引进部门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无故拖延、超出规定会审时限的2次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常委会上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