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失业保险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经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023年2月新增第二批符合发放失业补助金条件的15名失业人员进行公示,欢迎各界进行监督,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限: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5日(节假日顺延)监督电话:0951-87780110951-8019677邮寄地址: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邮政编码:750100附件:永宁县2023年2月新增第二批发放失业补助金人员名单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