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发[2018]46号、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通过个人自愿申请,经基层人社平台调查认定,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退捕渔民查小春、李江洪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蛟塘镇西庙村窑林李村查小春(36042719******2724)经营的庐山市查小春水产品摊位蛟塘镇西庙村窑林李村李江洪(36042719******2733)经营的庐山市李江洪水产产品摊位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和来访的形式向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792-2555862接待股室: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