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清高管办〔2018〕9号),现将2022年度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资金拟补助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至3月6日(5个工作日),任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63-3483878邮箱:qygxqkjj@163.com地址: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203室附件:2022年度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资金拟补助项目明细表.xls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信息局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