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组织财务管理,规范村级组织财务收支行为,维护村级组织和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村民民主理财,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和美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了《柳州市柳江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3年3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通过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是:http://ht.yun.liu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提出意见,《通知公告栏》登录链接:http://www.liujiang.gov.cn/xwzx/ljztgg/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西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37号九曲名邸6号楼(邮政编码545100),并在信封上注明“柳州市柳江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2023年2月27日相关附件: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相关文档:关联政策:。